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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告》。
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各项目发起方申请进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全面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原文如下:
关于全面推行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的通告
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以及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工作部署,我市近年来持续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现已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高交易效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建设了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于今年上半年验收通过,目前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积极推广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省市、跨行业互联共享机制,鼓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专家抽取专业,进一步扩大抽取范围,不限评标专家常驻地、意向评标地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解决个别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问题。”等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云府〔2023〕3号)重点推进工程招投标交易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自2023年11月1日起,对各项目发起方申请进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全面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径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联系人及电话:黄培活、许琼琼,0766-8331860、0766-8838690)。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10月17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文宣布:
东莞、吉安首宗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顺利完成。
接下来,我中心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业务远程异地评标的优化和创新,加强与更多省内外城市的沟通联动,不断探索跨区域合作新模式,推进政府采购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助力打造我市一流的营商环境。
早在2020年,广州就已经在六区之间逐步推行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
2020年9月9日,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9月11日起,中心城区和南沙、番禺、花都、黄埔、增城、从化六区之间逐步推行房建类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
招标人在办理项目进场交易登记后,可自愿申请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所需的设备设施及场地保障,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负责落实。
广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1、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2、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招标人选择进场交易登记的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其他交易评标场所为副场。副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活动。
4、主场和副场所配置的设备设施至少应满足本办法附件(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设施配备建议表)所列条件。
5、主场、副场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应当规定进行检测、认证合格后,选择与省内任一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互联,实现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具备条件的,可依法直接与相应的行政监督系统对接交互信息。
6、评标专家酬劳由招标人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