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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县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中心装修)B标段病理中心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6
作者:广东宏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中心装修)B标段病理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华发改审【2020】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医院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94.84万元,划分为三个标段:A标段为检验中心,B标段为病理中心,C标段为消毒供应中心。本标段为B标段病理中心位于四层,装修建筑面积348.47平方米,主要功能用房有分子病理、细胞分析、染色包埋、冻冰切片等实验室及相关功能辅房。本标段为B标段预算审核价:¥1010413.00元(含暂列金48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B标段病理中心装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合同额100万元~1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标段预算审核价为:¥1010413.00元(含暂列金48000.00元), k=10%,发包价为914171.20元(含暂列金48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达到业主组织本院院感、质控等专家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手术室装修或实验室装修或血液病房装修或隔离病房装修或ICU装修或制剂室装修或病理室装修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6日08:30:002020年07月20日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7月27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7月28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医院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江滨路35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60846623,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新亭众博建材城5楼(万达往百花村方向,距漳州大桥200米),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dhmzz@163.com

电话:0596-6658959,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

联系电话: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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