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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5041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513-04-01-2556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老和惠路风貌提升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老和惠路(国道324线至中寨社区塭仔墘桥处) | ||
资金来源 | 2025年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老和惠路起于国道324线、终于中寨社区塭仔墘桥处,长约640米、宽24米的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实施风貌提升,包括外墙刷真石漆、拆除旧窗罩重新安装带逃生口窗罩、增设屋顶造型、增设空调架规整外露空调、安装统一规格广告位等,同时对路面重新施划交通标线,拓宽两侧人行道统一宽度为3米,增加树池,增设绿化和路灯等。项目概算总投资844.99万元,预算审核工程建安费用7490956.48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120068.62元)。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报告书的内容,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
工期 | 6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7490956.4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没有被锁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4日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10时00 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 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城东 大道 81号潮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 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和中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225150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4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9911343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立项批文文号:潮阳发改综〔2025]60号。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4(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城东大道 81 号潮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