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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港街道2025-2026年度食堂后勤保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CG-2025004;
项目名称:夏港街道2025-2026年度食堂后勤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夏港街道2025-2026年度食堂后勤保障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服务期(服务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 |
夏港街道2025-2026年度食堂后勤保障服务 | 1项 | 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 人民币950000.00元 |
备注:
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因夏港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工作需要,现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夏港街食堂后勤保障服务。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采用现场投标登记的报名方式。现场投标登记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报名咨询电话020-38937455,王工。)
售价(元):3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4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gd-hongmao.com/),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
联系方式:杨工 020-8211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方式:020-38937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3893745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