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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建局:开展2025年核查工作
专栏:行业新闻
发布日期:2025-02-12
作者:广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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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各区住建(房管)局、市建设科技中心、市房安所: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的通知》(穗建房管〔2019〕13号,以下简称《核查制度》)的要求,现就2025年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对保护规划已公布的第一~八批历史建筑(附件1,限房屋类历史建筑786处)的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核查具体为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中属于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

二、责任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该项工作;市建设科技中心负责将房屋类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纳入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并负责数据汇总、核查与鉴定指导等技术性工作;市房安所依职责负责指导、监督等事务性工作;

各区住建(房管)局负责本辖区内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检查的组织、宣传、复查和数据汇总工作;负责对历史建筑保护人的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配合各级住建(房管)局组织实施的本辖区内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检查工作。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承担历史建筑安全责任,每年应对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进行自查。不具备自行检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或其他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查。

三、工作计划

(一)准备阶段(3月20日前完成)。

各区住建(房管)局要做好宣传动员和必要的培训工作,向各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派发《公开信》和《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表》(附件2、3)。

(二)实施阶段(8月底前完成)。

1.组织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进行自查。各区住建(房管)局会同街镇组织辖区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自行或委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史建筑的结构安全进行检查,填写《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表》并报送至各区住建(房管)部门。

2.指导各镇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各区住建(房管)局指导历史建筑属地镇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并将巡查信息上传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相应页面,记录更新相关结构安全情况。汛期内应加大巡查力度、频次,发现危害历史建筑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理并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各区住建(房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辖区内历史建筑出具结构安全核查报告(附件5)并予以审核、上传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相应页面。对发现有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及时向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发放《房屋使用安全鉴定通知书》(附件4),指引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三)审核阶段(10月底前完成)。

1.各区住建(房管)局应及时将《广州市区2025年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明细表》(附件5)报送市建设科技中心,并抄送市房安所。

2.市房安所入汛后组织工作小组,结合修缮监管工作对各区历史建筑的自查、复查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抽查,指引各区规范化填报、上传相关信息资料至房屋安全监管平台。

3.市建设科技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数据汇总工作,及时将年度核查报告报送市局。

附件:1.2025年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工作任务一览表

2.公开信

3.历史建筑结构安全自查表

4.房屋使用安全鉴定通知书

5.历史建筑核查报告

6.广州市区2025年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核查明细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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