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业务范围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新闻
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资料下载
企业荣誉
荣誉证书
工程案例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
建设法律
国务院文件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人才招聘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电子地图
住建部调整:资质有效期内6个月可以申报延续
专栏:
行业新闻
发布日期:
2024-11-18
作者:
住建部、资讯资管家
住建部政务服务网弹窗提示,
延续时间调整通知
,
在资质有效期内6个月可以进行延续申报
,也就是说从之前提前3个月开放延续端口,
调整为现在的提前6个月开放延续端口。
这包括正常有效期的资质延续,也包括换领取得的1年有效期的资质延续。
特别重点提醒
公路、水利丙级换领的乙级资质
证书,
最早的一批发证时间是4月30日
,
目前已经开通了延续端口,现在就可以着手办理延续了。
上一页:
住建部:2025年1日1日不再补录2024年9月1日前开工项目
下一页:
广东: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