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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用说明
1.基本表式分A、B、C三类。A类表为工程监理单位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B类表为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由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工程建设相关方;C类表为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
2.各类表应按有关规定填写:
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
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
各类表在实际使用中,应分类建立统一编码体系,各类表式的编号(内容代号及顺序编号,如工程开工令KG--001),应连续编号,不得重号、跳号;
报验表或报审表,有依据、有理由(来自于记录、规范、设计等)地签字或确定是否。
3.施工项目经理部用章的样章应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用章的样章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
4.对涉及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附表:
各类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相关表式的要求办理;
如果没有响应的表式,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竣工及归档组卷要求进行协商,定制工程质量验收相应表式;
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前使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定制表式的使用要求。
5.各类表的签发、报送、回复应当依照合同文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
6.签字栏均须由本人签署。由施工单位提供附件的,应在附件上加盖骑缝章.
二、填表应用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以及相应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A.0.2 工程开工令
2.《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确认具备开工条件.
4.《工程开工令》中应明确具体的开工日期.
5.签字栏三项内容
A.0.3 监理通知单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
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在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
2.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本表予以确认。
3.本表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
4.“事由”应填写通知内容的主题词,相当于标题,但要说清楚
5.“内容”应写明发生问题的具体部位、具体内容、依据等,并写明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要时,应补充相应的文字、图纸、图像等作为附件进行具体说明。
A.0.4 监理报告
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的,以及情况严重时,应当采用此表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
填报时应说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部位,并附监理处理过程文件(《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应说明时间与编号),以及其他检测资料、会议纪要等。
2.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监理报告》送达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A.0.5 工程暂停令
2.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签发暂停令。
3.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注明停工原因、停工部位、停工范围及停工时间等。
4.应注明停工期间应进行的工作。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当遇到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停工指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的。
6)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消除隐患的。
A.0.6 旁站记录
2.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内容及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施工质量的情况。
3.处理情况是指旁站人员对于所发现问题的处理。
4.用于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获得的实时记录。
A.0.7 工程复工令
用于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并且提交工报审表及相关材料,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同意复工;
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注意事项
因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施工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因施工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
必须注明复工的部位和范围、复工日期等,并附《工程复工报审表》等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A.0.8 工程支付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
3.本表应附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及其附件。
4.项目监理机构将《工程款支付证书》签发给施工单位时,应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并注意自己存留或记载。
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2.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3.对危及机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审,在证明文件中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书面意见。
适用范围:用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发生改变后的重新报,对危及机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整改方案的报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四新技术的工艺方法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的报审。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本项目已进行设计交底及级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意见已落实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施工单位已建立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职工健康管理体系
相关管理、特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并到位
主要机械已进场并验收合格
主要材料已落实并部分到位验收合格
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网络及临时设施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落实。
开工许可、安全许可等相关手续已办理
建设资金已落实并按合同要求到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工程项目开工报审。
3.注意事项
施工合同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一致时,同时开工的单位工程应填报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附件的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主要材料、设备的准备情况、现场临时设施等的准备情况说明)。
本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2.注意事项
与停工令结合,停工原因与复工理由
对停工原因进行调查、审核及评估
对施工单位的复工证明文件审核,并提出意见
征得建设单位意见(请建设单位审批)
证明文件资料要说明复工的理由或具备复工的条件
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注意事项
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的分包不报审
注意审核资质年检合格情况
越级分包
业绩材料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
资质材料要说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专业管理和特种人员资格、特种行业许可、拟分包内容及范围等
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测量放线的专业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测量设备资料(施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校验资料等)应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
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网测量、高程控制网测量
专监复核内容包括控制网布设、测点保护、仪器精度(校定证书)、观测规范、记录等检查、审核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等要求。
2.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施工控制测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
签字栏应填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设计等得具体要求,符合规定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经复核,。。。复测无误,符合。。。要求,应对基准点、基准线、主轴线控制点实施有效保护。)
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由商检的证明文件;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有相应自己机构的鉴定文件。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复印件需加盖证明文件提供单位的公章。
自检结果:施工单位对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质量证明资料核对后,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及外部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自检结果。
2.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填写本表时应写明进场时间、拟使用的工程部位等。
表B.0.7 报审/报验表
此表为报审、报验的通用表。主要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也用于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施工单位实验室、用于实验测试单位、重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实验报告、运行调试扥其他内容的报审。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必须经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监理单位报验。须由施工单位相应人员签字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需经施工单位自建合格后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
2.注意事项
不同报验、验收项目或内容提供相应的附件,即证明文件
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及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等。
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注意事项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报验时应注意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建设单位验收、政府授权的质监站监督的程序。
验收程序、组织及参与人员
B.0.9 监理通知回复单
回复意见应根据《监理通知单》的要求,简要说明落实整改的过程,结果及自检情况,必要时应附整改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检查记录、检测报告、对应部位的影像资料。
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后,根据要求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回复意见。
2.注意事项
由原发出通知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整改情况和所附资料进行核查,认可整改结果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整改情况应包括:整改过程、结果及自检评价、采取的措施手段方法。
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每个单位工程应当单独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申请(注:施工单位盖章)竣工验收。
质量验收资料是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2.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并全面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向项目监理机构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后应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他与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的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专监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时,应仔细复核提交的支付证明资料,如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工程竣工结算证明材料、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并与建立签署的资料核对
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进度计划的用表,由施工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工程进度计划的种类有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及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等,报审时均可使用本表。
2.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总体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施工单位报审的总进度计划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及单位公章齐全。
专监应签署审查意见,意见中应说明内容是否完整、工期是否符合要求(合同、工期定额等)、是否同意按此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等。
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为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费用索赔事项的用表。
证明材料应证明可以获得索赔的资料,包括: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注意事项
熟悉合同约定可以获得索赔的条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导致施工单位要求费用补偿时方可申请。
施工单位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填报费用索赔报审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索赔。表中应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的经过、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的计算,并附上证明材料。
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费用索赔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章节要求进行审核与评估,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进行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不同意部分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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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依据合同规定,非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导致施工单位要求工期补偿时采用的申请用表。
证明材料应说明依据、工期计算、申请延期时间及理由、竣工日期,并附上证明材料。。
2.注意事项
两个阶段的报审应分别填写,即临时(延期事件发生后)和最终(延期事件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最终申请确定工程延期的日历天数及延迟后的竣工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标准规范及合同文件有关章节要求,对本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签认《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审批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在按程序审核评估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审批表》,不同意延期的应说明理由。
C.0.1 工作联系单
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
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注意事项
工作联系的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监理有关的某一方面需向另一方或几方告知某一事项或督促某项工作、提出某项建议等。
发出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等。
C.0.2 工程变更单
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变更时,由变更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认意见。
2.注意事项
提出变更方应写明工程变更原因、工程变更内容,并附必要的附件
附件应包括:工程变更的依据、详细内容、图纸;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程度分析,及对功能、安全影响的分析报告。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本表仅适用于工程中发生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后,受影响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向相关单位声明/告知拟进行相关索赔的意向。
通知书发送给拟进行索赔的对象及监理机构
2.注意事项
索赔意向通知书宜明确以下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
②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
③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
④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其严重程度的初步评估;
⑤声明/告知拟进行相关索赔的意向。
提出方签字人员具备责任能力,一般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方审核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