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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已由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茂高新经发[2023]42号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债券资金及基金和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统筹解决。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西南片区新建工业用水厂占地面积约 20.5亩,拟新建一体化制水设备一套(供水规模 20000m3/d),清水池一座,加压泵房及配套设备一套,消防用水蓄水池两座,消防用加压泵房一座,建设管理用房: 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占地约 10.5亩,消防储罐容量 8000m3: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占地约 12.2亩,消防储罐容量 9000m3: 消防应急取水泵站1座;消防及工业水管网总长约 32.40km 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1991.12万元,建安费约:16109.665628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经审核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1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其中涉及消防系统工程工期350日历天)。
2.3招标控制价:161096656.2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3.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市政公用部分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 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投标登记手续在网上办理。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登
记截止前(具体查看广州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日程安排),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未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招标文件于2023年11月29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发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日。
5.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12月20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 年12月2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2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需提交核查的原件。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3 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完成投标登记后将投标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若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显示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综合5楼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话:0668-2888275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727779635
监督部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电话:0668-2762626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