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8月11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中山民众中山东环C段香山大桥“2·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2月16日16时30分许,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中山市民众街道中山东环C段香山大桥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8万元。
2023年2月16日上午,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张某军安排杨某、李某忠、曹某剑、李某保4名工人在香山大桥民众侧主塔左幅顶推支架平台进行作业,16时30分左右,焊工杨某(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在支架平台内进行焊接作业,不慎从高11.4米的左幅顶推支架平台坠落至支架底部地面。
救护车到达后,医生现场检查后认为杨某已经无法救治。随后,吴某华等人坚持自行开车送杨某去医院,杨某经医院医护人员抢救无效于18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
2022年2月16日事故发生后,收到事故汇报情况的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某华因担心再次发生事故(该项目于2022年12月25日曾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会造成项目停工,劳务公司也会面临退场,于是就在医院交代郑某江、杨某甲等人对外说杨某当时没有上班,是出去玩造成溺水死亡的,吴某华未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报告。2月17日早上,郑某江和杨某甲到派出所报案,谎报称发现杨某在离掉落点300米外的江边死亡,且称杨某于2023年2月15日晚上到工地报名入职,但未经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审批,不属于工地工人。同日,吴某华与杨某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杨某家属人民币198万元。
1.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平台护栏位置未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2016)第4.2.1条要求设置密目防护网。
2.杨某在平台进行支架钢管焊接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慎从高11.4米的左幅顶推支架平台坠落至支架底部地面。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吴某华,男,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事故,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
1.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责令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C段全线停工处理;
2.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监督杨某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平台护栏位置未按要求设置密目防护网的事故隐患,导致发生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事故。建议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重庆X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郑某江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事故,建议对郑某江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保利XX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铁武汉大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及中山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风险管控不到位,同一工地、同一班组、同一地点、同一类型(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员工未正确使用安全带)2个月内发生2起亡人事故。此三家单位的违法行为建议由交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