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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州市潮澄排水闸重建工程 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潮澄排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2]7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5103-76-01-037716 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潮州市东凤引韩水利管理处,委托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 由市水务局积极向上级申报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承担70%,潮安区财政承担30% ,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水闸原址重建上游连接段、闸室段、下游连接段及新建水闸管理区等,水闸共设5孔,单孔净宽8米,总净宽40米。潮澄排水闸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级别为4级。潮澄排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外江设计挡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2d排干。水闸正常蓄水位维持1.194米(85高程,下同),设计挡潮水位3.454米,设计洪峰流量220.9立方米每秒,闸上水位2.504米,相应闸下水位2.380米。水闸按8度抗震设防。工程概算总投资按7972.96万元控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5906.09万元)。
2.3 招标范围:水闸原址重建上游连接段、闸室段、下游连接段及新建水闸管理区等,水闸共设5孔,单孔净宽8米,总净宽40米。潮澄排水闸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级别为4级。潮澄排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外江设计挡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2d排干。水闸正常蓄水位维持1.194米(85高程,下同),设计挡潮水位3.454米,设计洪峰流量220.9立方米每秒,闸上水位2.504米,相应闸下水位2.380米。水闸按8度抗震设防。工程概算总投资按7972.96万元控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5906.0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2840543.83元,其中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含税)1100931.6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6317504.57元(启闭机及配套设备材料暂估价3357600.00元);管理楼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257420.8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22853.52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规定,广东省外须为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的证书和身份证、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3 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格式详见第九章)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4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5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由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格式详见第九章)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7 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手续(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8 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3.9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210.76.85.73)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省内投标人须提供说明(格式自拟)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10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格式(格式详见第九章)签字确认加盖实体公章后彩色扫描并加盖电子公章]。
3.11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 1 日 9 时 30 分(具体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项目截标时间信息为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三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 系 人: 郑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0768-2393053 电 话:13450474947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