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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潮安区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合作开发及建设运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693872.5万元。
(2)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治理(垦造水田)项目、产业振兴项目(潮安区乡村振兴示范产业园、潮安区乡村振兴人才孵化基地和人才公寓)、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运营维护内容:在合作期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范围内各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4)项目合作期:拟定合作期约 6 年(其中建设期 5 年),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合作期限。
(5)投融资结构:本项目由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招标人出资比例为5%,剩余部分由中标社会资本筹集解决,项目公司在成立时或建设期,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可采用引入基金、股权转让等方式筹措项目的资本。
招标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共
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按照项目年度计划对各项目工程开展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2项条件之一:
条件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条件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水利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承担施工的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3)投标人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均未出现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要求。
(4)投标人(联合体申请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60亿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5)广东省以外进行工商注册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打印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及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要求。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他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不得大于6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
1、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11 时0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办理网上投标手续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7日11时 00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不需要交纸质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中心-网址 www.czggzy.com-首页-工程建设-资料下载“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办事指南(2021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四套纸质与上传标书一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 U 盘一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8-2188229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电话:13715750252
联 系 人:邱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潮安区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合作期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负责 ;
(成员一名称)负责 ;
……
注:分工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融资、运营维护。
2.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 头 人 名 称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字或盖章)
成 员 一 名 称 : ( 盖 单 位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