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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项目已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姚发改能源〔2019〕9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光伏电站收益资金,资金已落实。受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姚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招标人: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2 招标需求:对全县38个村、装机3800千瓦光伏电站生产运维、检修工作,包括光伏电站运行及所有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性检修、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日常技术监督、光伏组件清洗、电站安保,及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开展日常工作等,确保电站正常运行,发挥投资效益;
2.3 服务时间:原则上20年,实际以电站寿命为准,具体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2.4 服务地点:姚安县境内。
2.5 费用结算:根据姚扶字[2017]8号文《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姚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按光伏扶贫发电税前总收益的5%提取(理论上每年约20万元人民币的运维费用,随每年电站的实际发电量上下浮动),并根据中标人报价下浮率按季度结算。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17年1月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一经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没在以上网站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单位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振兴路460号B3单元401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文件缴纳费用方式为:现金缴纳。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4.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振兴路460号B3单元401室
4.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招标人: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姚安县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15891813162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李敏
电 话:1509662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