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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南(中山·横栏)园林花木交易博览会暨第四届园林花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策划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09-hl042-0010
项目名称:2020华南(中山·横栏)园林花木交易博览会暨第四届园林花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策划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1,244元
最高限价(如有):188124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华南(中山·横栏)园林花木交易博览会暨第四届园林花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策划宣传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008CSZ004 采购表编号:横采2020年招字0901号
3.2项目内容:主要业务内容为2020华南(中山·横栏)园林花木交易博览会暨第四届园林花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策划宣传项目前期发布会、博览会和高峰论坛的现场氛围布置。其中基础布展须在10月27日前完成,舞台及灯光布置须在10月28日前完成,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上限为1881244.00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印发的《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2019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排详见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磋商文件。
(1)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上参与投标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确认的操作。注册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 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需自行检查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的,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横栏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三楼
联系方式:0760-87766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8724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芳
电话:0760-88331748
发布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