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内违法填海区域整改项目施工总承包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5
作者:广东宏茂

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内违法填海区域整改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内违法填海区域整改项目

二、招标单位: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9-79026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8937455

三、工程地点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控制价:

1、项目概况遂溪县港门镇黄屋村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内违法填海区域整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建混凝土压顶、护脚、护坡及播种草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控制价:3576955.28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310 16 日至2023 11 8日。

八、投标人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人登记时间:

2023101609时00分至2023102016时00分。

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

2.开标时间:

2022年1181500分14: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须持以下资料登记: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3)项目专职安全员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十二、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招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9-7902671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90号

十七、其它: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310月 

上一页:潮南区陈店镇排水系统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下一页:何棠下项目首开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