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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园品质提升工程(配套 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9
作者:广东宏茂

公告时间: 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6月13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5117001001

招标编号: SHISHI12210767

建设单位: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创新科技园品质提升工程(配套 EPC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西50米(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投资

投资金额:57985026.47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部分建筑单体室内装修、室外园建及绿化工程,装修面积约32236.62125平方米,总投资额57985026.47元。

发包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幕墙、弱电、暖通、消防、景观园林绿化等;②负责与业主沟通,向业主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 (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和经审定施工图预算,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评审论证等。 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电气工程(包括强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网络系统等)、给排水工程(包括排水系统、给水系统、热水系统等)、暖通工程(包括通风、防排烟等)、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门窗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拆除工程等)、室内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编制等。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222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1、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暂定为177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6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2022年06月13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5月1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13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769-2289702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020-6107808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项目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其他:如最新文件或规定与上述不一致的,须按最新文件或规定执行。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897020 ;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夏第四层;联 系人:吴工;电话:020-6107808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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