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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作者:广东宏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投审【2020】1号)以“关于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镇区北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古巷镇镇区北部,涉及A、B两个片区,A、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面积为341.65公顷。本项目服务范围用地面积为236.25公顷,其中A片区东至甬莞高速、西至登塘镇、南至枫江、北至古巷镇镇界,用地面积为76.67公顷;B片区东至南山产业园、西至古巷四村、南至外环北路、北至大坑尾山,用地面积为159.58公顷。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环卫工程及孵化中心(应急产业科创服务中心)等。

本项目新建17条道路,道路总长度16.4km,共包括3条城市主干路、5条城市次干路、9条城市支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地平整、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停车场建设、公园及防护绿化工程,环卫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A区项目概况:道路总长约4880m,道路红线宽度7~30m;B区项目概况:道路总长约11487m,道路红线宽度18~40m。

孵化中心(应急产业科创服务中心)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 A 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5222.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48.28平方米,建筑高度31.70m,最大单跨跨度15.00米,地上8层,地下1层。

具体内容以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环卫工程及孵化中心(应急产业科创服务中心)等。具体内容以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注:经安府办函[2021]543号文件、安府办函[2021]689号文件批准,土石方残值利用工程,余方总量 4320624.7 立方米(余方总量以项目实际发生的余量为准),经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余方综合单价为 7.5 元/m³,余方转让价值的评估值为3240.468525 万元,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深鹏建(评报)字[2021]第 ZC-0055 号)及工程量清单。余方处置采用由中标的施工单位承售的方式进行,与项目同步实施、结算。余方总量以项目实际发 生的余量为准,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已包含装运费用、人工费、机械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税金及其它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的施工方须按设计方案确定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并承担售后土石方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施工方处理剩余土石方所得收益全额纳入财政管理,根据签订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申请要求同期纳入财政管理,需单独按当期余方处置承售工程量(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全费用综合单价 7.5 元/m³所得收益纳入财政及相应文件资料整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渣土处置方式: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渣土消纳费用已综合考虑,中标后由承包方自行消纳处置,并应符合本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19360539.46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366081.98元、暂估价8733145.63、暂列金额70991146.91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 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 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计划施工工期: 15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派驻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取得对应专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拟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管理班子需配备1名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派驻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分别取得对应专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5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3.7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210.76.74.212/IntoGD/)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且由承接市政工程方担任项目牵头方,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保证人” 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需要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29 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02 9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系  人:陈工                                  系  人:郑工 

    话:0768-2393053                               话:020-61078085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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