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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园11栋802办公室内展厅施工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作者:广东宏茂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佛山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力合科技园11栋802办公室内展厅施工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内容采用国内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 项目情况

1.1.1 项目编号:GDHM2020CG07

1.1.2 项目名称:力合科技园11栋802办公室内展厅施工和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1.3 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214911.86元,其中施工采购部分:¥156692.00设备采购部分:¥58219.86

1.1.4 项目内容:包括802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1.5 工程地点:力合科技园11栋

1.1.6 工期: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并调试,通过竣工验收。

1.1.7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2.1.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有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装修类和电子屏投影音响类设备的销售安装等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有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装修类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设备采购单位提供具有电子屏投影音响类设备的销售安装等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

1.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2.1.3近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1.2.2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2.3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项目负责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或以上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5专职安全员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C类或以上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6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个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同类似工程项目(提供均有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2.7供应商应提供设备采购部分中设备相关出厂合格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备部分采购单位提供);

1.2.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2.9省外企业须做好“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关信息录入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

1.2.10供应商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投标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1.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1.2.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贰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12.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1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2.1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1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各自负责的服务合同。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各方协调工作。

1.2.12.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1.2.1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投标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1.2.14本项目开票税点:施工采购部分为9%,设备采购部分为1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采购单位开票税点为9%,设备采购单位开票税点为13%)。

1.3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售价:

1.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125日(9:00-12:00,14:30-17:00)

1.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3917室

1.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1.4.3.1缴纳招标文件费可通过以下方式:①现金;②供应商通过公账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单备注:GDHM2020CG07招标文件费)

  收款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丽苑支行

  收款账号:4450 4901 0400 0314 7

1.4.3.2如需开具发票,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gdhmfs@163.com邮箱中。

1.4.3.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费由牵头人单位递交。

1.4.4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单位提供,报名时供应商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或有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6)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9)招标文件费汇款单(如有);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需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委派授权代表人)。

注:以上资料需盖供应商公章。

1.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5.1 递交时间:2021年2241430分至1500

1.5.2 截止时间:2021年22415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5.3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力合科技园11栋1楼一站式服务大厅会议室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1 开标时间:2021年224150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6.2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力合科技园11栋1楼一站式服务大厅会议室

1.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人:佛山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7500858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3号楼917室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319676

电子邮件:gdhm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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