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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一标段、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二标段及深沪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林贤路至海域)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专栏: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广东宏茂

招标编号:宏茂晋水利招20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一标段、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二标段及深沪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林贤路至海域)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惠众水利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一标段、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二标段及深沪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林贤路至海域)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合同价约78万元;其中,桩基检测费约62.82万元,监测费约15.2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监测清单及相关材料;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一标段、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陆域段)第二标段及深沪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林贤路至海域)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单桩载荷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坡顶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深层土体位移监测(测斜)、支撑应力监测、坑底土隆起点。实际检测、监测费用按固定综合单价,根据检测、监测项目及完成数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监测清单及相关材料;

2.5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以业主签批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6 检测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交叉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管道各分段(按业主要求分段)、建筑物各单体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简报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监测周期:①监测单位应在中标后七天内完成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监理和设计单位审定;②监测时间:监测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工作人员进场;③监测单位按审定的监测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结合现场实际进行监测、分析、信息反馈、提交中间监测报告等工作;④工程监测项目完成后,监测单位应向业主提供所监测项目的监测成果分析报告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并同时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等)。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允许由具有检测、监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检测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有静载、低应变、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测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7月2日9:00至2020年7月6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栋A座二层西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报名购买前须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5159504595)。

5、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713100000秒,提交地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栋A座二层西区);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检测监测费用及组成

8.1 本工程项目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暂定合同金额为780503元,其中,检测费金额暂定为 628286元,监测费金额暂定为152217元;实际检测、监测费用以实际完成的检测、监测项目及数量按实结算。

8.2 检测、监测项目及综合单价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公告附表 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惠众水利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田洋区249号

电话: 13489473037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栋A座二层西区,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15159504595

联系人:  小杨

 

监督部门:晋江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5-28155889

日期: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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